2008年6月份,广饶县消费者张女士以760元的价格,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,用到12月份,发现该热水器的水温忽冷忽热,用时发出很大的声音,张女士非常害怕,找到商家要求解决问题,商家说该热水器已经不生产了,现在也没有配件,想修好只能从原来的旧热水器上拆零件,张女士同意了,可是修好的热水器还是出现原来的问题,张女士要求退货,商家说退货可以,你的拿折旧费500元,否则免谈,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,无奈张女士于2009年2月4日投诉到广饶县消费者协会。
广饶县消协受理投诉后,对张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,证实情况属实。于是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消协接受调解,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,商家同意为张女士换另一品牌的热水器,张女士补差价60元,张女士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!